世耀东城小区位于清源街与扬子路交叉口附近,是一片新建的高层住宅小区,高女士住在1号楼,今年3月,她从小区里找到了一家施工队为其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姓校,在小区里装了好几户,我看服务质量还不错,就跟他签了约。”高女士告诉记者,该施工队从3月底一直装修到了6月底,当时,按照合同约定,她支付了首付款。
装修完新居,她放心地入住了,7月初,厕所地漏附近漏水,施工方进行了维修处理。可没想到,前不久,楼下业主再次找上来,说她家厕所地漏又开始漏水了。
高女士翻看装修合同发现,合同约定房屋的防水保质期为5年,在保质期内施工队负责维修。“我就赶紧联系校先生,对方就接过一次电话,此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因为厕所地漏附近不停往下漏水,施工队又联系不上,高女士万般无奈,只好自费找人维修了漏水处,总共花了1000多元。
“维修人员说是厕所防水没有做好,又重新铺了一次防水,这次总算不漏了。”无缘无故又多掏了一笔装修费,高女士心里很郁闷,想找校先生问个清楚。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校先生,他告诉记者,他近段时间出差所以未接高女士的电话。高女士家厕所地漏位置漏水并非防水没做好,“当初防水做好后,我们试压,24小时没漏水,这一点高女士很清楚。”她家漏水是下水管有孔所致。7月初,施工人员上门维修时已经查找出了漏水原因,给漏水处进行了简单处理。此次再次发生漏水,他认为责任方应该是开发商,并非他们施工方。
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就高女士厕所漏水问题的真正原因,双方应该到现场进行查验,明确漏水原因,来确定责任方。如果双方各执一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只能找第三方进行鉴定,确定漏水原因。他还建议,业主装修新居,最好找正规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一旦日后出现装修问题也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