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去年年底领到了新房钥匙,“交房时,我们给物业预交了100元水费,说是装修用水。”姚女士回忆说,今年初,她家开始装修,装修完一直未入住,只是偶尔过去看看新房。
4月30日,姚女士看到新房门上贴着一张缴费通知单,显示拖欠72元水费。她算了算,连同最初缴纳的100元水费,她家四个月用了近48吨的水。
这时她意识到,家中可能有地方跑水。“物业派人查找漏水原因,怀疑是马桶漏水,后来修了马桶,水表就不再走字了。”姚女士说,厕所马桶是开发商安的,她认为跑水责任主要在开发商,拖欠的水费不该由她埋单!然而,她与物业协商时,对方只同意减免她家10吨的水费,姚女士不认可。就在双方协商之际,上周五,姚女士回到空置房,发现水表又走了0.8吨的水。
昨日,物业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姚女士家房子入住时厕所、厨房都是装修好的。“之前,她曾到我们物业报修,说是厕所马桶水箱漏水,我们找人维修过。可能是马桶没修好才产生了这么多水费。”刘先生承认物业工作出现失误,愿意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她不认可只减免10吨水费,我们可以再协商。”刘先生表示,他对姚女士所说的装修期间只产生两吨水费也不认可。至于现在姚女士说她家水表又开始走字,他们会积极查找原因,“我们再观察一个星期,看是不是水表有问题。”他说。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建议先查找到姚女士这套“空置房”水表走字的真正原因。由于物业与姚女士都没有证据表明,姚女士家装修期间用水具体数额,建议最终依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