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涨物业费,我们不同意而拒绝交费,没想到,物业将物业费和水费捆绑收,我家连同其他两三家都被物业停了水。”22日上午,家住某小区的贾女士打来求助电话。无独有偶,某新村业主也来电咨询,小区物业让她交十多年前前房主拖欠的取暖费,“我该交吗“?
事件一:不交物业费家中被停水
贾女士是某小区3号楼的常住户,入住小区10年,刚入住时,小区物业费为0.8元/平方米,其间物业曾上调过一次物业费,调至0.95元/平方米,“每次调价我们都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表示业主对涨价认可,而且这之前我家从未拖欠过物业费。”2015年她收到物业催费通知单,被告知要交物业费,“这时我才知道小区换物业公司了,物业费标准由0.95元/平方米上调至1.1元/平方米。”贾女士说,由于对物业费涨价不认可,双方也一直没有重新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她家就一直没有按新收费标准交费。
3月21日中午,她下班回家发现停水了。“我们小区是物业上门抄表,业主要到物业处交水费。”她找到了小区物业要求充水费并为其打开供水阀门,却被告知先交拖欠的物业费,否则无法充费、开水阀。“通过查询物业记录,显示我家拖欠水费不到50元,物业费2000多元。”她表示可以先交水费却被拒。从3月21日中午停水至今,贾女士家的生活已受到严重影响,“难道物业有权捆绑收费?”
当天,就此事联系到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某物业是2015年6月接手小区的,已与300多户业主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费涨价一事,在该公司入驻前,小区物业费已经上调至1.1元/平方米,“我们没有私自涨价,仍是按照原物业标准进行收费。”由于贾女士家从去年4月就开始拖欠物业费,迄今已经快1年,而且水费也拖欠了1年多,“我们曾上门催费,就涨价问题,对方不认可一直没有交费。”至于不交物业费被停水一事,她表示物业也是无奈之举。
,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先生认为,物业捆绑收费做法是不对的。目前双方争执焦点就是关于物业费涨价一事,如果物业费调价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那么业主应该按照新标准交费。昨日上午,经辖区民警多方协调,被停水业主家恢复了供水,然而,就物业费交费问题,双方仍在协商中。
事件二:物业向新房主要前房主拖欠的取暖费
某新村45号楼1单元业主胡女士也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胡女士2005年购买了某新村的一套二手房,同年与前房主办理了过户手续。胡女士每年向小区物业按规定缴纳物业费和取暖费,到了2014年,她搬家时被告知前房主还拖欠物业1999年和2000年两个采暖期的取暖费2800多元以及100多元的物业费。
“物业让我把欠费缴清,否则就不给开出门证。”胡女士说,双方就此发生冲突,为了能顺利办下出门证,她无奈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但对2800多元的取暖费不认可。原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前几天,她家租户搬家需要开出门证时,再次被催缴前房主十多年前拖欠了两年的取暖费。
“前房主拖欠的取暖费物业当时为何不朝前房主讨要?时隔这么多年,将这个责任再转嫁到我身上,这合理吗?”胡女士认为不该为前房主拖欠的费用“埋单”。
对此事件联系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刘姓负责人,她称,她正在跟胡女士协商解决此事。至于为何让胡女士承担前房主拖欠的取暖费,她解释说,当时胡女士购房时并未到物业处办理更名手续,虽然主责不在胡女士但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先生认为,前房主十多年前拖欠的两年取暖费,物业应该朝前房主索要,转嫁给新房主的做法不合理。此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向胡女士追讨欠缴的取暖费追诉期应该是两年,物业未在两年内催要,丧失了胜诉权。若物业认为向其催要过,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提醒广大购房者选购二手房时,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一定要跟小区物业进行交接,对水电煤气等费用与物业进行确认,以免后期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声明:石家庄装修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