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陈某因出国急用钱,便将名下一套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女士,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王女士搬进了这套房子,但是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陈某回国后发现省会房价翻倍,所卖房屋已价值几十万元,便多次找王女士意图毁约。王女士坚决不同意,并要求陈某办理过户手续。
陈某非但没给王女士办过户手续,还背着王女士又将这套房子卖给了李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王女士得知后到法院起诉了陈某和李某。经裕华区、石家庄市、河北省三级法院判决,裁定陈某和李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陈某应履行2001年与王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
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陈某不但不执行,反而采取了更加极端的方法。2015年1月26日、4月7日,陈某两次叫开锁公司将所卖房屋的门锁更换;2015年4月23日,陈某又找开锁公司及搬家公司将所卖房屋的门锁换掉,并把王女士的家具、物品扔到楼下,王女士报警。
陈某的行为不但未能解决问题,反而触犯刑律被批准逮捕。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解决问题的方式必须合理、合法,不然问题解决不了,还可能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