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8日)上午,石家庄市召开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并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19名听证会参加人赞同方案一。
石家庄市此次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在水生态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同时,疏解南水北调江水入水厂源水价格高、配套承接外调水基础投资大等突出问题。
石家庄装修网获悉,石家庄市主城区目前的供水销售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行用水三类价格。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为2.5元/立方米(含增值税及附加,不含随水量征收的其他费、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了阶梯水价。
本次提交听证会的居民用水基础价格调整听证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2017-2019年,每年等额上调0.48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3.94元/立方米。
方案二:2017-2019年,每年递增上调。2017-2019年分别上调0.48元/立方米、0.57元/立方米、0.69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55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4.24元/立方米。
方案还明确提出了特殊群体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户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分别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价格优惠政策。2017-2019年各年度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石家庄装修网了解到,听证会上,25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19人赞同方案一,6人赞同方案二。对此,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将在认真研究听证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对调价方案以外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转达有关部门研究。
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在按法定程序研究报批后,公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