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交工延期、用材偷工减料……近年来,房屋装修行业成了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近日,消协人士披露房屋装修过程中常见的五种纠纷,提醒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也希望以此敦促商家早日祛除顽疾。
装修延期案
去年3月份,石家庄市民王先生为了给女儿准备婚礼,决定把家里重新进行粉刷和装修。通过朋友介绍,他聘请了省会一家装修队,把家里的不锈钢门窗全部更换为塑钢门窗。装修前,王先生与装修队老板达成了口头协议:装修队施工必须保证质量,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真材实料,三天内完成装修任务并交工。另外,双方还特别约定,更换的塑钢门窗品牌为“宝硕”牌。考虑到这家装修队是朋友介绍来的,而且老板又是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王先生便没有多想,也没有与其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他与爱人在家等了一个上午都没有等到人。王先生实在忍无可忍,给装修队老板打去电话,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正在外面给别人采购装修材料。此后,王先生家里的装修工程被一拖再拖,直到十天以后才交工。
经过查验,王先生发现,装修队使用的材料也与事先约定的有出入,他告诉记者:“原本我们约定的是使用‘宝硕’塑钢,而他们实际上使用的却是一种叫做‘春天·宝硕’的塑钢型材。”更令王先生气愤的是,从2009年3月份到现在,先后下了几场大雨,每次大雨家里的塑钢阳台都要漏雨。期间,王先生曾通过电话通知装修队老板赶来修理,对方却以自己正在医院看病为由,始终没有露面。
木门材质违约案
日前,全市2010年纪念“3·15”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对2009年度查处的损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小编看了一眼其中就有一例关于装修的投诉案例。而与上面王先生不同的是消费者孙先生对其进行了投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孙先生于2008年10月份,在某装饰城豪利门业购买室内门,价值31500元。当木门送到验货时,发现该木门与所订合同的木门不符(当时定的是实木门,到货时是实木加三合板)。裕华路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装饰城负责人及消费者了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过调解,当事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商家退还消费者全部货款31500元。
房屋装修常见五种消费纠纷
“由于装修业的市场空间很大,行业法规相对滞后,部分企业为追求暴利,缺乏企业自律和诚信,出现了偷工减料、鱼目混珠,坑害消费者的现象。近年来,该行业已经成为投诉率和曝光率最高的行业之一。”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道。
目前,我市房屋装修纠纷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设计类纠纷,主要是设计师设计方案千篇一律,不能针对个体差异提出合适的设计;设计师对设计方案缺乏认真考量,导致房屋装修后存在设计缺陷;设计师为赚取回扣,劝诱消费者购买指定的装修材料。二是质量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防水工程偷工减料,取暖设备、装饰材料等粗制滥造,效果差强人意;省略墙壁和地面的找平工序,导致地板铺设不平或踢脚线弯曲;瓷砖或壁纸施工不久后脱落等。三是环境污染类纠纷,主要体现在装修公司没有采用或虚伪表示采用环保材料,夸大装修材料的环保等级。四是保修类纠纷,装修公司承诺了较长时间的保修服务,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便推脱保修责任。五是合同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不使用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或者使用劣质材料,无故拖延工期。
规范市场还须多方共同努力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实现装修行业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装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真正做好经营,应更多地为消费者着想,恪守诚信的原则,树立长远的发展目标。向低劣产品、低级施工说不,并且树立品牌意识,扩大知名度。政府及行业协会部门则要加大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无资质、无施工能力的低劣队伍。
另外,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应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装修企业,并尽量先通过朋友和装修过房子的熟人了解装修的相关内容。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从合同条款和服务流程上进行约束,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易出现的装修增项提前向设计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