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装修网获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制定了未来三年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本网整理了与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产业相关的禁限制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
其中,禁限制的重点产业包括:
采矿行业
采石、砂:禁止新建和扩建。
露天采矿:禁止露天采矿(此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除外),不再新设露天采矿。
石灰石、石膏开采:禁止开采水泥用灰岩、水泥生产辅料矿产资源(此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除外),不再新设水泥用灰岩、水泥生产辅料矿产资源采矿权,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应有序退出。
建材行业
水泥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
石灰和石膏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脱硫石膏除外)。
石材加工:禁止新建和扩建。
硅酸钙板:禁止新建和扩建。
化工行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
涂料、油墨、颜料、碳素、淀粉及类似产品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
胶粘剂、有机溶剂等类似产品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
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包括:
节能环保产业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和道路沥青资源化无害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资源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农林牧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意见》要求,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工作,投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坚持以产业和项目为抓手,从土地、金融、技术改造等方面细化鼓励措施,促进石家庄市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