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对2014年度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时间安排,4月底前为自查自纠时间;5月初至6月底为住房局集中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将包括查验资金使用情况。查验资金往来记录,查验施工合同、资金到账凭证、付款凭证、发票等资料;工程现场踏勘。查看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材料;以及座谈回访。通过与居委会、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成员现场调查访问,核实支用情况并了解维修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意见建议。此次检查将规范监管,严查真惩。凡检查中发现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予以处罚,记入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