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验报告、环检认证、三C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资质、安全承诺书,这不是要干什么大工程,而是保定市一社区居民家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须向物业提供的证件。昨日,保定市的刘女士反映了她所住社区的“雷人”规定。
刘女士介绍说,她家住保定市朗月蓝庭社区,最近想安装一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3月29日,刘女士订购了一套太阳能热水器后,说好由商家负责送货上门和安装事宜。当刘女士返回家等待时,却接到商家打来的电话,说小区物业人员不让进大门。刘女士找到物业交涉,被告知安装热水器需要出具营业执照等八个证,缺一不可。交涉未果后,已经送到门口的太阳能热水器,只好由商家运回。
“自家安个太阳能热水器,竟然还要这么繁琐,物业又不是政府部门,有权利这样做吗?”刘女士郁闷地说,所需的八个证件中包括商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她不明白这跟自己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有什么关系,感觉物业是在故意为难住户,或是另有其他目的。
对于刘女士的质疑,朗月蓝庭社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社区业主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确需要向物业提供八项证明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环检认证、三C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资质和安全承诺书等。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全体业主的安全考虑。小区的楼房都是高层,而之前有住户的太阳能热水器质量次或安装不规范,一旦支架松动断裂,集热板掉落下来,就很可能砸到车辆和行人。因此物业才要求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提供八份证明,并非是为难刘女士。再说,这样既能避免业主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又能保证安装的牢固可靠。
保定市的马云刚律师认为,除非业主在入住时与物业有过特别约定,物业无权以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为由,禁止业主安装使用自己购买的太阳能热水器。否则物业的行为就侵犯了业主的消费自由选择权,以及涉嫌通过设定门槛的手段,变相逼迫业主去购买与物业公司有利益关系的某个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