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一:
每早单元门口停着三四十辆电动车
石府小区业主反映的那家送餐据点位于小区12号楼1单元的一楼。13日10时许,记者刚走进小区,就看到七八名身穿红色工装、头戴帽子的男子,一人骑着一辆红色电动车,从12号楼前的小路上鱼贯而出。每人电动车后座上放着一个保温箱,外面印有统一标识,注明“某某快餐”的字样。
“每天早晨七八点钟,三四十名送餐者聚在这里开晨会,三四十辆电动车停在单元门口,将路堵得严严实实。”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这个“某某快餐”的送餐公司是今年初租的小区一楼民宅,“由于送餐员工多达三四十人,所以单元门时常大敞着,让我们感觉不安全。”他说,单元的防盗门去年才换新,从送餐公司入住至今,单元防盗门已经坏了两次。
居民李女士说,按照相关规定,居民楼里开店,至少要经过楼里业主同意,可送餐公司的经营者从未给他们打过招呼。
记者看到,这家送餐公司在防盗门上还贴有一张海报,轻声敲门,无人应声。
现场二:
美容院的装修声太吵了
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青园街135号院。据业主称,小区1992年建成,楼高6层,装修噪音问题发生在4号楼1单元。
据居民介绍,今年4月中旬,他们发现二楼到四楼的房间被产权单位出租给一家美容院。此后,装修人员每早八点多开始装修一直忙活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从两点忙到晚饭时间,砸墙、撬地板、电钻等声音震耳欲聋。居民提出质疑:居民楼可以商用吗?现在装修只是影响大家休息,一旦装修完毕开始营业,会不会影响楼内安全和居民生活?
送餐公司向居民致歉
当天,记者找到石府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刚知道12号楼1单元业主将房子出租给了送餐公司,“我们物业没有收物业费,只是代收水电费,业主出租出售房屋,
也不跟我们说。”她表示会跟房东沟通,协调处理此事。
在石府社区居委会,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接到12号楼居民反映送餐公司扰民的事。“我们去过现场,他们租的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民宅,平时有四五个人住宿,客厅里放着很多充电器,每早员工来这里开晨会,给电瓶充电,电动车多停在楼外,每天人员进进出出,难免会给居民带来不便。”她说,居委会就此事已经跟送餐公司负责人沟通过了,让他们员工进出单元门时,随手关防盗门,缩短在小区聚集时间,尽量少扰民。至于对方在居民楼开店是否经过本楼业主同意,她表示,由于这家公司未在小区办理营业执照,所以没走这一程序。
13日下午,送餐公司负责人答复说,他首先对该公司对12号楼居民造成的困扰致歉,“今后我们会多注意,一部分送餐人员已经分散出去,这里聚集的人数最多不超过10名,我们还会随手关门。”他说,这里只是工作人员的一个临时休息点,并未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未在小区办理营业执照。
物业协调装修扰民一事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青园街135号4号楼原产权单位。一位负责人告知,物业前两天已到现场与居民进行沟通,矛盾已经解决了。他介绍,该楼结构较为特别,居民楼和非居民楼在一起,居民所反映的2楼和4楼的房间都属于非居民楼,以前是办公区,现在要对外出租。
“装修难免会有一些声音,这里住的老人比较多,他们对此有意见很正常。我们听取了居民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另外叮嘱他们一定要错开中午晚上居民休息的时间,将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另外他表示,出租商用后并不与居民同走一个楼梯,因此不存在安全隐患。
律师:住宅楼改变用途要经业主同意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居民住宅楼是不允许改变其住宅使用用途的,如果确定要改变,就要经过批准,“需要经过涉及到利益相关的业主同意,如果没有其他业主同意,在居民楼开店的做法欠妥。”他说,如果本栋楼业主对此提出异议,物业、居委会、房东、开店者应该协商解决此事。